1846年,當我在諾昂寫《莫普拉》這部小說時,我記得,我剛剛為夫婦分居進行了辯護。在此之前,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過鬥爭,由於沒有充分闡述自己的觀點,也許讓人以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質;然而在我看來,婚姻的道德原則恰恰是美好不過的。